時間:2025-12-11 來源:江蘇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陳聰
2025年12月4日,南通市海門區舉行法學專家與年輕法官“面對面”活動。活動中,與會同志聽取區法學專家、“楊大姐”調解工作站負責人楊立娟分享調解心得,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參觀區法學會“會員之家”。
楊立娟分享了自己2017年受常樂鎮黨委、政府邀請,牽頭成立“楊大姐工作站”,傳承發揚“楓橋經驗”,綜合運用“情理法”,解開當事人“心結”,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維護社會穩定。截至目前“楊大姐工作站”共有工作人員8名,在全鎮設23個村居立“工作室”,累計接訪群眾7322人次,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2632起,其中重大、復雜疑難矛盾糾紛190多起,解決信訪問題470多起,收獲錦旗25面。
與會同志一致認為,在第十二個國家憲法日開展學習憲法、法學專家與年輕法官“面對面”等系列活動,時間特別、內容豐富、貼近工作、意義深遠。大家要牢記國家憲法日,深入學習《憲法》原文,貫徹憲法精神,發揚“楓橋經驗”,落實中央、省市綜治中心建設要求,始終把非訴糾紛機制挺在前面,依法、自愿開展調解工作,不斷滿足群眾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紛需求。
一要強化黨的領導,堅持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憲法是國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政法機關首先是政治機關,政法系統的每一名同志,要帶頭學習憲法,帶頭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自覺做“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踐行者。要提升政治能力,始終保持高度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旗幟鮮明反對西方“憲政”等錯誤思潮,堅持用馬克思主義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法治理論指導思想與實踐。要帶領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憲法深入人心”,發動法學專家、“三官一律”等法學法律志愿者,主動參與人民調解、法治宣傳等家門口的法律服務,為推動我區法治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作貢獻。
二要強化工作聯動,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要貫徹中央、省市精神,大力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除化解,切實消除風險隱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斗。要發揮綜治中心作用,建立健全訴前糾紛化解機制,法院、屬地、職能部門聯動調處,提高矛盾化解的成功率和時效性,切實減輕當事人經濟、精神等方面負擔。要提高調解的權威性,持續推進“我在法庭學調解”等主題活動,不斷提升調解員綜合素質,規范調解流程,健全訴調對接機制,在綜治中心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當事人提出申請,法院依法出具裁定書,依法轉化為執行依據。
三要強化調解思維,提高訴訟案件調解成功率。要認真貫徹《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調解工作的相關規定等,主動向法學專家、調解能手等學習調解技能,自覺將調解思維貫徹到訴前、訴中、訴后全流程、各環節,切實提高案件自覺履行率,實現“案結事了”。要通過巡回法庭、現場調查、邀請旁聽等各種有效途徑,查清事實真相,厘清問題癥結,綜合運用“情理法”,依法、依規開展調解工作,不斷提高調解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要落實憲法精神,尊重群眾意愿,維護群眾利益,對確無調解可能,及時開庭審理,依法查明事實,依法作出判決,確保群眾訴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