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5-10-28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敖婷婷
根據學會工作安排,現啟動2025年度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宗旨
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及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法學會建設的意見》《關于加強新時代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的意見》工作要求,旨在鼓勵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弘揚優良學風,潛心治學、扎實研究,聚焦全面依法治國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緊密圍繞黨和國家法治建設重點任務,形成具有學術創新價值與實踐指導意義的精品力作,為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有力智力支持。
二、項目性質
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作為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予以立項。
三、資助對象與重點范圍
后期資助項目面向全國法學法律工作者,單位作為成果著作權人的,也可以申報。
后期資助項目主要資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學術專著(含專著性法學教材),也可少量資助學術譯著。重點資助圍繞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闡釋、堅持“兩個結合”體現法治自信、構建中國自主法學知識體系、全過程人民民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涉外法治、依規治黨等方向的重要理論和實踐問題,以及學科領域重要基礎和前沿問題開展原創性研究取得的優秀學術成果。
四、申報條件
1.后期資助項目的申報人為個人的,應當具有法學博士學位、副高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
2.申報成果應當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價值取向和學術導向,符合學術規范要求,具有重要理論或實踐應用價值,達到本學科領域先進水平,且與已出版專著重復率不超過10%。
以博士學位論文、博士后研究報告為基礎申報的,論文或報告完成日期應為三年以上,并在原論文或報告基礎上進行實質性修改,增刪、修改內容篇幅達到原論文或報告字數30%以上,以上情況要有本人的博士生導師或合作導師的意見和簽名。
3.每個申報人一次只能申報一項成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可申報后期資助項目:
1.成果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
2.申請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糾紛的;
3.申請后期資助的成果得到過其他單位的研究資助或出版資助的;
4.已經與出版社簽訂過出版合同的,或者不同意由中國法學會統一安排出版的;
5.未按期完成中國法學會研究課題的,或者課題成果鑒定等級為“不合格”的,或者承擔中國法學會研究課題尚未結項的。
五、申報辦法
1.后期資助項目采取推薦制,由申報人向推薦單位申報。每家推薦單位擇優向中國法學會研究部推薦一項申報成果,并出具推薦意見。
推薦單位為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中國法學會各研究會、法治研究基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法學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法學會,設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的高等學校和科研單位。
推薦單位要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切實把好政治方向關和學術質量關,嚴格審核申報人和申報成果的資格條件,提高申報質量。
2.申報人如實填寫《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申報表》,交所在單位科研部門、推薦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后,連同成果附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指定郵箱。郵件主題請注明“2025年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申報—申請人—成果名稱”。申報時不需要寄送紙質申報表及相關成果。經評審立項的,再通知申報人辦理相關手續。
3.2025年度后期資助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評審程序
后期資助項目評審辦法參照《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執行。申報成果按學科分組,邀請相關領域知名專家學者匿名評審,提出建議名單;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報學會黨組審議通過后予以公示。
評審采取回避原則,與申報成果相關的博士生導師、博士后合作導師、推薦人不得參與評審。
七、資助、出版與結項
1.后期資助項目立項后,由中國法學會核定資助經費數額,作為出版經費劃撥給出版單位;后期資助項目的課題成果列入“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文叢”統一裝幀出版。
2.后期資助項目成果交付出版后,辦理結項手續。
聯系人:李鑫鑫
聯系電話:010-66112741
郵箱:hqzz2025@163.com
附件下載地址:中國法學會后期資助項目申報表.doc
中國法學會研究部????
2025年10月27日????